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天然气管道接入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妈湾电厂升级改造项目天然气管道接入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大铲湾-蛇口湾港口航运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妈湾电厂至大铲岛边界之间海域、大铲岛和妈湾电厂登点陆域)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18007631452
附件1: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
附件2:
验收意见